酒后闯红灯,头盔带而不戴被撞飞
在广东
近年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
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一半
近日在深圳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
红绿灯路口,两车相遇
顷刻之间,事故发生
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小车相撞
今年7月18日23时许在深圳,潘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光明区松白路与马田路交汇处,与吴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,事故致潘某受伤。
经调取事发路口公共视频发现,事发时潘某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方向信号灯为红灯,而潘某完全无视信号灯指示,闯红灯通过路口。
两车发生碰撞时,潘某虽有佩戴头盔,但因未系好搭扣导致碰撞发生后,头盔滚落至一旁,所幸未有生命危险。
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,潘某涉嫌饮酒驾驶(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:87.34mg/100ml)。
另一方面,小车驾驶人吴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未减速行驶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(二)项之规定,潘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;吴某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。
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都以为
酒后驾驶机动车才算是酒驾
殊不知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样属于酒驾
同样会受到处罚
法律链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,不得醉酒驾驶。
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》规定,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,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驾驶摩托车酒驾被查
8月26日晚在东莞,东莞交警对一摩托车驾驶人例行检查时,发现驾驶人何某身上有浓烈酒味。经酒精呼气测试,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/100ml,属于酒后驾驶。
据了解,何某当晚与友人在大排档喝酒,聚会结束后,何某认为自己很清醒,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,结果被交警截查。
目前,交警依法对何某处以罚款2000元、记12分,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。
摩托车同样属于机动车
驾驶需考取相应的驾驶证
酒后驾驶摩托车也属于违法行为
请驾驶人无论驾驶什么类型的车辆
都要杜绝酒驾
法律链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,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编辑:小惠
部分素材来源:深圳交警、东莞交警
校核:羊华